长安通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下发文件([2015]86号),批准长安通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这是长安通信的又一大利好。
据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由企业申报,专家评选,国家人社部批准设立的科研工作站,审批程序严格。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须具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科技项目、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及重视人才工作等基本条件。同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是培养、吸引青年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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